发文标题: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营改增财政扶持资金申报温馨提示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0-25
实施时间: 2013-10-25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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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
  我市第三季度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的申请时限至2013年10月31日截止。请符合申请条件的试点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提交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资料,办理相关申请。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申请
  一、扶持对象
  广州市营改增财政扶持资金的扶持对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在每一年度内,按照现行税制(即试点政策)规定缴纳的增值税比按照原税制(即原营业税政策)规定计算的营业税月平均增加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广州市试点企业。试点企业在一个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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