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压减省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府办[2013]45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3-10-23
实施时间: 2013-10-23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23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财政厅《关于压减省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0月23日
  关于压减省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意见
  省财政厅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财政体制,为市、县政府更好履行职能提供财力保障,结合省级财政管理实际,现对压......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