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省财政专户部分账号变更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财库[2013]614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9-6
实施时间: 2013-9-6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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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不含大连)、绥中县、昌图县财政局、沈阳铁路局:
  为适应省本级财政专户管理需要,代理财政国库业务的招商银行沈阳分行,将于2013年9月20日对银行系统进行升级。届时,省财政厅在此开设的财政专户账号(240182340210004)将发生变化,按分账核算资金项目设置分账号,即:在原账号基础上加分账号码(后4位),请有关单位汇款时注意使用。各项资金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辽宁省财政厅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省债务办偿债准备金240182340210004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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