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财税[2013]543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8-26
实施时间: 2013-8-2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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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绥中、昌图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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