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确认鞍山市红十字会等单位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财税[2013]568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8-26
实施时间: 2013-8-2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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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不含大连)、绥中县、昌图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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