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减半征收企业失业保险费的公告
发文文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3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0-21
实施时间: 2013-11-1
失效时间: 2015-10-31
法规类型: 失业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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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全省经济发展,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省企业失业保险费减半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发[2013]32号)的规定,现将减半征收企业失业保险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减半征收范围
  全省所有参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均执行本公告减半征收的规定。
  二、减半征收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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