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办理2013年度按“专业批发”标准计征缴纳堤围防护费商业企业名单核准手续的通告
发文文号: 穗水法规[2013]15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10-14
实施时间: 2013-10-14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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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地税局《关于加强堤围防护费收费标准管理等问题的通知》(粤价[2009]213号)及《广州市水务局等关于明确我市堤围防护费征收使用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穗水[2013]14号)等文件的规定,凡按“专业批发”标准计征缴纳堤围防护费的商业企业,需办理核准手续。现将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增城、从化除外)办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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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13年按“专业批发”标准计缴堤围防护费商业企业申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