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本市第七批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租赁房]项目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地税财行[2013]4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0-16
实施时间: 2013-10-16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265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长宁区税务局、普陀区税务局、闸北区税务局、闵行区税务局、松江区税务局:
  根据《关于落实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提供的第七批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租赁房)项目名单转发给你们,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税收减免事宜,确保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10月16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第七批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租赁房)项目名单.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