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征选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工信厅信函[2013]701号
发文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时间: 2013-10-9
实施时间: 2013-10-9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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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精神,充分发挥信息消费在拉动国内有效需求、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积极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拟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信息消费试点示范。为确保试点示范有序、有效,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本地区范围内推荐符合要求的参选市(县、区)。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国范围内遴选50个市(县、区)开展为期两年的首批信息消费试点。2014年1月开始,截止到2015年12月结束。试点结束时,择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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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征选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