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江西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府厅字[2013]90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3-6-13
实施时间: 2013-6-13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355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江西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
  省财政厅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根据国务院进一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部署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营改增试点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的主要内容
  (一)试......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