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新农保与老农保制度衔接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府厅字[2013]106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3-7-10
实施时间: 2013-7-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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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新农保与老农保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农保与老农保制度衔接关系广大参保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务必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新农保与老农保制度衔接
  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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