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卫生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卫生厅《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市财发[2013]317号
发文部门: 西安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7-31
实施时间: 2013-7-3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行政性收费项目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西安
阅读人次: 409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开发区)财政局、卫生局,市级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陕财办综[2013]52号)(下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贯彻落实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管理实际,为了避免新旧票据混用给管理和使用带来不便,同时,......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