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国IV标准车用汽油置换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商务运行[2013]45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10-19
实施时间: 2013-11-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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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中石化天津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天津销售分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销售天津分公司,壳牌华北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化道达尔燃油有限公司,市石油成品油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车用汽油的通告》要求,自2013年11月1日起,在我市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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