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缴纳2013年度个人住房房产税有关事项的提示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0-21
实施时间: 2013-10-21
法规类型: 房产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4960
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关于缴纳2013年度个人住房房产税有关事项的提示
  根据《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人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缴纳当年度应纳税款。纳税人可根据需要,选择通过......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
  http://78.20.32.144:7001/pub/bsfw/bszn/csdwfw/201111/t20111118_387820.html
  办税服务厅个人住房房产税专窗
  http://78.20.32.144:7001/pub/bsfw/bszn/csdwfw/201111/t20111118_387819.html
  个人住房房产税邮寄凭证查询
  http://www.tax.sh.gov.cn/wsbs/wsbs21_grzffcs.j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