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价费规[2013]105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7-30
实施时间: 2013-7-3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323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
  为加强全省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公办幼儿园收费行为,去年,在充分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对全省各市、州、县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了批复,试行一年,目前试行期已满。从各地一年来执行情况看,除个别地方反映标准偏低外,总体基本平稳。经研究,全省公办幼儿园收费暂不作调整,按原批复标准再执行一年。请各地遵照执行。
  湖北省物价局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教育厅
  2013年7月30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