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冠名发票印制费结算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地税函[2013]337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8-14
实施时间: 2013-8-14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35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税务一分局:
  根据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冠名发票印制费结算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3]53号......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