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政发[2013]61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6-23
实施时间: 2013-6-23
失效时间: 2016-7-1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395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若干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若干规定(试 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培育自治区经济新的增长点,增强综合实力、发展活力和竞争力,现就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作出如下规定。
  一、放宽准入条件
  (一) 试......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内政发[2016]80号
发文部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16-7-18
实施时间:2016-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