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和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政办发[2013]49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5-27
实施时间: 2013-5-27
法规类型: 自然资源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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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经过全区上下几年来的共同努力,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重大成果和明显成效。截至2012年底,全区已确权集体林地3.26亿亩,占集体林地总面积的99.71%,发放林权证177万本,发证面积3.25亿亩,占确权面积的99.57%,基本完成集体林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任务,配套改革积极有序开展。但通过检查验收发现,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地区外业勘界没有严格执行林业调查规范,存在四至表述不清、林地地类与实际不符等问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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