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处置和建立监管责任制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政办发[2013]81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3-7-19
实施时间: 2013-7-19
法规类型: 金融综合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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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建议加强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处置和建立监管责任制的函》(融资担保函〔2013〕1号)的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建立监管责任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严守风险底线
  (一)加强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各市、县(市、区)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处置的第一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处置工作的领导,建立本级行政区域内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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