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退还已交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程序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土房维[2013]84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3-4-12
实施时间: 2013-4-12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其他费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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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房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及时解决退还专项维修资金问题,进一步简化维修资金退还程序,提高服务效率,现将重新修订的《退还已交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程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退还已交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程序》(津国土房维〔2010〕170号)同时废止。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4月12日
  退还已交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程序
  为了贯彻落实《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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