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湖南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财文资[2013]2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8-15
实施时间: 2013-8-15
失效时间: 2015-7-22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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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加快建设文化强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湖南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湖南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2013年8月15日
  湖南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建设文化强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湖南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管理,有效发挥引导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提高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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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湖南省财政厅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湖南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湘财文资[2015]5号
发文部门:湖南省财政厅,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15-7-22
实施时间:2015-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