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人社仲发[2013]170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3-6-18
实施时间: 2013-8-1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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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确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协议(以下简称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确认,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依据当事人的共同申请,审查确认各类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并依法制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书(以下简称仲裁调解书)的行为。
  调解协议审查确认后制作的仲裁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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