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业务操作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社保发[2013]3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时间: 2013-7-26
实施时间: 2013-7-26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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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管理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参保单位:
  为向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用人单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时,可以与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合作的北京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等十二家银行缴纳社会保险费,实现社会保险费的银行缴费。现将《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业务操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业务操作办法》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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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业务操作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