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税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0-14
实施时间: 2013-10-14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339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40号),自2013年9月1日起,境内机构和个人(以下简称境内支付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外汇资金,除该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应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税务备案。备案人提交的资料齐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服务贸易等项目税务管理模块网站操作说明》.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