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物资储备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补充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经字[1998]27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8-12-4
实施时间: 1998-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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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物资储备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储备物资管理局,国家物资储备局天津、上海、浙江、深圳办事处、各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物资储备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工字〔1997〕494号) ,加强国家物资储备事业单位财务核算,我们对《国家物资储备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作了补充规定,现将《国家物资储备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补充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部。
  附件:国家物资储备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补充规定抄送: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国家物资储备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补充规定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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