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季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0-12
实施时间: 2013-10-12
法规类型: 增值税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532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1、查账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申报表的填写是否有顺序要求?
  答:有顺序要求。总原则是:先填写附表后填写主表。
  2、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从2013年8月1日起执行,7月销售额能否享受免税?
  答:由于我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期限为一个季度,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政策自8月1日起执行,享受期限只有8月份和9月份。那么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在2013年10月按季申报时,2013年7月的销售额按原规定应申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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