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发行2013年浙江省政府债券[一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预执[2013]35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10-9
实施时间: 2013-10-9
法规类型: 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275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2013年浙江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支持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财政部《2013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财库[2013]77号)等规定,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发行2013年浙江省政府债券(一期)。现就本期债券发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