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豫工商[2013]7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3-9-26
实施时间: 2013-9-26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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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商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鼓励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文件精神,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河南实际,现就全省家庭农场登记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在本省行政区划内,以家庭成员为主要经营者,通过经营自己承包或租赁他人承包的农村土地、林地、山地、水域等,从事适度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业生产经营的,均可以依法登记为家庭农场。
  二、家庭农场登记适用的市场主体类型,由家庭农场经营者根据自身条件和发展需要,自主选择登记及组织形式。按照现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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