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人社发[2013]36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3-8-19
实施时间: 2013-9-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367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档案局:
  为加强和规范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特制订《安徽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档案局
  2013年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安徽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业务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