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2年工伤[亡]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政发[2013]68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7-2
实施时间: 2013-7-2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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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关于“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规定,决定对我区2012年工伤(亡)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调整,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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