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关于重申住房货币化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财综[2013]20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3-6-14
实施时间: 2013-6-14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291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住房货币化补贴发放管理,《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发放住房货币化补贴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厦财综[2012]21号)第二条规定,各相关单位每年12月底须及时通过“住房货币化补贴一体化管理平台”,重新核对并申报本单位下一年度拟按月发放住房货币化补贴的职工名单并及时办理相关职工异动手续,对未重新进行核对确认的单位将暂停发放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
  2013年第一季度我市共有242家行政事业单位上报申请发放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经多次催报,上述242家单位中只有43家通过&ldquo......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