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教育局关于提高全市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财教[2013]18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9-5
实施时间: 2013-9-5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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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教育局:
  为促进岛内外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健全学校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经研究决定,在2012年全市统一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定额标准基础上,从2013年9月起,适当提高全市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本定额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3年9月起,各区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基本定额标准由730元/年提高到840元/年、初中由1110元/年提高到1260元/年;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基本定额标准由750元/年提高到910元/年(不含免学费补助)。
  二、对有关区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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