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财政票据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综[2013]23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3-7-17
实施时间: 2013-7-17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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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市财政局,市直各部门:
  现将《山东省财政票据管理规定》(鲁财票[2013]2号)转发你们。《山东省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对财政部颁发的《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70号)有关问题进行了具体明确,对财政票据的管理责任、管理制度以及工作程序做出了较详细的规定,各单位要认真遵照执行。
  一、严格财政票据的发放范围。按照《山东省财政票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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