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修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基[2013]4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3-8-19
实施时间: 2013-8-19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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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修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20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区市要将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资金纳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范围,按照《青岛市财政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青财基[2012]6号)要求,切实加强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财政部关于修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gd
  青岛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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