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办税服务厅互设国地税窗口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地税函[2013]483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8-14
实施时间: 2013-8-14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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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海口市、三亚市、文昌市、五指山市、东方市、屯昌县、临高县、乐东县、白沙县、保亭县、琼中县、洋浦经济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为了贯彻落实“营改增”工作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的意见》(国税发[2011]77号)要求,加快我省国地税合作进程,更好地服务纳税人,省局正与省国税局联系在全省国地税办税服务厅互设窗口具体事宜。根据省局领导指示,尚未开展此项工作的市、县、区局要抓紧与当地国税局联系,于2013年8月31日前完成在办税服务厅互设窗口工作,暂不具备互设窗口条件的地区应争取当地国税局支持,在国税办税服务厅先设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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