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修订《中央财政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操作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企[2013]48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8-23
实施时间: 2013-8-23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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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厦门不发):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加快产业集聚,培植地方财源,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13]61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对2010年制定的《中央财政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操作办法》(闽财企[2010]78号)进行了修订,将修订后的《福建省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操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
  资金管理操作办法
  第一章 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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