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税控系统和税控收款机系统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7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9-10
实施时间: 2013-10-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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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发票和税控机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现将普通发票税控系统和税控收款机系统使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3年10月1日起,使用普通发票税控系统或税控收款机系统的纳税人应当于每月增值税申报期结束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抄报上月税控机具开具的普通发票明细数据,对于发票用量较大的纳税人,可以一个月内多次抄报数据。逾期抄报的,按照《发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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