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4—2015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办函[2013]185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3-9-29
实施时间: 2013-9-29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339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四川省2014—2015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市(州)人民政府可参照《四川省2014—2015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结合当地政府采购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调整制订本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并报财政厅备案。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9月29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四川省2014—2015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rar    
修正:

该附件文档为CEB格式,需下载CEB文档查看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