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修改为《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旅办发[2013]170号
发文部门: 国家旅游局
发文时间: 2013-9-26
实施时间: 2013-9-26
法规类型: 其他费用
所属行业: 旅游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25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为落实《旅游法》第三十一条关于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用于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费用的规定,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旅发[2009]25号,以下简称旧办法)修改为《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修改为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在《旅游法》实施后,缴......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