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13]70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3-9-29
实施时间: 2013-1-1
失效时间: 2015-12-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2525
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税[2015]119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
发文时间:2015-11-2
实施时间:2016-1-1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8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6-8-18
实施时间:201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