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涉税业务“同城通办”的公告
发文文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7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9-29
实施时间: 2013-10-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405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满足纳税人方便、快捷、高效办税的需求,进一步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决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非审批类涉税事项“同城通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同城通办”的区域范围
  天津市国税系统各区、县局局办税服务厅(见附件表)。
  二、“同城通办”业务范围
  (一)报税和认证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报税、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报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天津市国税系统 “同城通办”办税服务厅地址、电话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