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海关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海关业务窗口的公告
发文文号: 上海海关关2013年第3号公告
发文部门: 上海海关
发文时间: 2013-9-27
实施时间: 2013-9-27
法规类型: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企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705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配合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落实投资管理备案制改革,建立“一口受理、综合审批、高效运作”的政府服务模式,上海海关决定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服务大厅(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大厅”)内设立海关业务窗口,方便区内企业办理相关事务。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涉及企业范围
  工商注册在洋山保税港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及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内的企业。
  二、海关业务窗口受理事务范围
  (一)报关单位注册、延续、变更及报关员注册、延续......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