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餐饮娱乐业发票有奖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地税发[2013]61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9-17
实施时间: 2013-10-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阅读人次: 347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分局),市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自2003年12月18日起在全市餐饮、娱乐行业全面试行发票有奖管理以来,充分调动了广大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提高了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对促进正常的纳税秩序和征管秩序,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公平税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随着全社会纳税意识的增强和发票管理信息化水平的提高,以及消费者索取发票习惯的基本形成,有奖发票在税收管理中的作用正在逐步弱化。经研究,决定取消餐饮娱乐业发票有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停止发放、使用有奖发票
  从2013年10月1日起......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