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用好用活财政资金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沈政发[2013]38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9-14
实施时间: 2013-9-14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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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用好用活财政资金,支持重点产业发展、企业转型升级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税收收入稳步增长,推动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壮大创业投资基金,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
  以实施“营改增”为契机,结合我市开展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采取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工业企业从主营业务中分离出科技研发服务、物流辅助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和有形动产租赁等业务,促进生产性服务业、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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