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
发文文号: 鲁政办发[2013]25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9-18
实施时间: 2013-9-18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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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鼓励支持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
  1.设立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2014年至2018年,省政府每年从失业保险滚存结余基金中安排不少于10亿元,作为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各市在按规定留足支付失业保险待遇资金和应对失业风险资金的基础上,每年从失业保险滚存结余基金中安排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给予小额担保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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