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改《﹤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实施意见》部分条款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人社发[2013]239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3-6-27
实施时间: 2013-6-27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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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政府批转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02﹞142号)关于“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地方城镇户口、蓝印户口、自理口粮户口等各种户口性质,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规定,结合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经研究,决定将原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实施意见》(苏劳社险﹝2007﹞24号)第十二条第一项修改为:&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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