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支付2009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五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3-9-24
实施时间: 2013-9-24
法规类型: 国债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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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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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五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3年10月15日支付利息。为做好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0925”,证券简称为“国债0925”,是2009年10月发行的3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18%,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09元。
  二、本所从2013年9月30日至2013年10月15日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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