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促进我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文文号: 皖地税发[2013]76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9-11
实施时间: 2013-9-11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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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充分发挥地方税收职能,大力推进我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鼓励民营企业投资
  1.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所在地在县(含县级市、区)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对经政府部门授权同意,依法登记注册的小额贷款公司,对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2013年底前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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