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中新生儿参保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人社发[2013]70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3-3-27
实施时间: 2013-3-27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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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为进一步完善城镇从业人员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新生儿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13年1月1日起,对具有城镇户口的新生儿(不含2013年出生并与母亲捆绑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新生儿)执行“落地参保”政策。新生儿父母一方已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受户籍限制。
  二、新生儿在出生当年内,其法定监护人凭新生儿的户口本在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后,便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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