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201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人社发[2013]251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3-8-15
实施时间: 2013-8-15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304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70号)要求,切实做好我省201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从2013年8月26日起,各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将有就业意愿的201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下称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登记范围,依托全国就业信息监测系统开展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信息监测,全面......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